去职空姐海外代购案二审:辩方称代购群体10万 2013-01-24 来源: 卓杰科技(www.zhuojie.net) 浏览:

去职空姐海外代购案二审:辩方称代购群体10万

去年7月18日,去职空姐李晓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1年,罚金50万元。王鑫刚/CFP

李晓航一审被判11年,罚金50万;辩护律师称,代购群体达10万之众

新京报讯 (记者 赵嘉妮 )备受瞩目的去职空姐李晓航海外代购案,昨日上午在北京市高级人平易近法院二审开庭。二审采用书面审理,法院提讯当事人,辩护律师供给辩护定见,今朝尚未宣判。

在昨天的二审中,李晓航辩护律师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张彦暗示,李晓航主不美观膳缦慊有走私犯罪的念头和目的。

今年30岁的李晓航曾经在某航空公司任国内航线空姐,2008年去职之后,与男友石海东在淘宝网上开了化妆品店。2010年8月之后,两人经由过程在韩国工作的储子乔年夜韩国免税店进货。

检方在一审时指控,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间,李晓航去韩国带化妆品达29次,男友石海东17次。以客带货体例年夜无申报通道携带进境,均未向海关申报,共计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113万余元(后认定为109万余元)。

检方认为,李晓航、石海东、储子乔三人各自分工配合,配合逃避海关监管,应以走私通俗货色罪究查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。

《刑法》划定,走私通俗货色罪是指违反海关律例,逃避海关监管,犯警运输、携带、邮寄除刀兵、弹药、核材料、伪造的货泉、文物、珍贵金属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、淫秽物品以及毒品之外的其他货色进出境,偷逃应缴税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。对多次走私未经措置的,按照累计走黑货色、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赏罚。

2012年7月18日,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走私通俗货色罪判处李晓航有期徒刑11年,罚金50万元。李晓航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平易近法院的判决,于2012年9月提起上诉。

针对11年的刑期,张彦暗示,李晓航仅仅想靠自己的全力养活自己,不给家庭和社会增添承担,并没有明知故犯、有意识逃避海关看管、偷逃国家税款的设法。李晓航是众多网店店东及代购营业的一个代表,这个群体达10万之众,很难设想这些人的行为均组成犯罪。

■争议

“带货入境介于罪与非罪之间”

中功令国法公法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、北京航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张起淮昨天暗示,该案一审讯决畸重,数额认定不清。他认为,判刑十年以上已经算是重罪。但该案中的去职空姐李晓航,主不美观恶意并没那么重,只有持久居心累犯,才会加重量刑。捎带货色入境的行为又很普遍,年夜部门该类行为与居心走私分歧,性质介于罪与非罪之间。

同时,该案中逃税100多万元的数额属推算结不美观,认定也不清嚣张。张起淮暗示,按照我国的刑法原则,查不实的证据就不应算作犯罪证据。他建议对携带货色入境的行为加年夜宣传教育的力度。

中国政法年夜学教授洪道德此前在接管媒体察访时暗示,此案的判决量刑不重。他认为,该案三名涉案人员的行为合适走私罪的组成要件,应该以走私罪论处。同时,他暗示,网友对“代购”有曲解,“代购”正当,可是如不美观数额跨越了免税额度,在过关时就要走申报通道,缴纳税款。如不美观是委宛海外的伴侣采办商品,不涉及商业行为,在免税额度以内,不属于犯罪。

(原问题:“去职空姐海外代购案”二审开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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